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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试考前带这个!全国疫情防控通知汇总!

来源:       点击数:1028      更新时间:2021-10-31
二试考前带这个!全国疫情防控通知汇总!

距离21年医师笔试二试考试越来越近了,目前各个地区正在陆续发布有关疫情防控新通知!如需准备手套、甚至鞋套,提醒大家要提前准备好!


疫情防控通知地区





已发布疫情防控通知地区:天津、上海、陕西、宁夏、西藏、江苏、安徽黄山、黑龙江黑河、四川自贡、四川达州、四川内江、吉林松原、吉林白山


今日缴费****





网上报名及缴费时间从10月18日起至10月29日24时,逾期不予补报和缴纳。另外山西、吉林、上海、湖北、广东、贵州和青海考区考生,请按考区、考点通知要求缴纳考试费。



接下来是各地区疫情防控通知详情,一起来看!


陕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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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考生:

2021年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考试即将开始,为确保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告知如下:

     一、考试所需的证件和资料

    (一)身份证

    (二)准考证

    (三)《近14天健康监测记录表》

    (四)《2021年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考试考生承诺书》

    (五)48小时内的核酸阴性纸质证明

    (六)出示“西安一码通”和“通信行程卡”

     二、疫情防控要求

     考生全部纳入健康管理,考前14天对健康状况进行监测,早、晚各进行1次体温测量。一旦发现发热、乏力、咳嗽、咽痛、打喷嚏、腹泻、呕吐、黄疸、皮疹、结膜充血等疑似症状,应及时向本人工作单位报告,并尽快就诊排查。如实填写《健康监测记录表》和《2021年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考试考生承诺书》,瞒报、虚报个人旅居史和健康症状的,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市的考生进入西安市区,应居家隔离14天并做3次核酸检查(第1、7、13天),考前48小时再做1次核酸检测。

    (一)出现以下情形,需持相关证明方可参加考试

     1.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在结束集中隔离观察14天及居家隔离14天后,持出院证明或解除隔离通知书可以参加考试。

     2.开考前14天内有发热、咳嗽等症状,但已痊愈或能排除传染病的,持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和考前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可以参加考试。

     3.所有考生必须提供考前48小时内由西安市三级医疗机构或指定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核酸检测阴性纸质证明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期间,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禁止佩戴带有呼吸阀口罩),保持一米间隔排队有序入场。特殊情况的考生按照西安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单独处理。

    (二)属于以下情形的,不得参加考试

    1.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和尚在隔离观察期的密切接触者及密接的密接;开考前14天内有发热、咳嗽等症状未痊愈且未排除传染病者。

    2.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旅居史且离开上述地区不满14天者;考生居住社区21天内发生疫情者;有境外旅居史且入境未满28天者。

    由于考试入场要核验“西安一码通”和“通信行程卡”为绿色,为了保障您能顺利参加考试,我们强烈建议:省内考生考前14天不出省,非必要不出所在地市,省外考生提前14天返回省内考点所在地区,在此期间不扎堆、少聚集,减少疫情传播风险。

     三、做好考前准备

     考前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注意事项,考场在考试期间疫情防控注意事项和要求,遵循“两点一线”出行模式,“点对点”往返住所和考场。尽量选择步行、骑行、私家车往返考场。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严格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减少接触公共物品和部位,尽量保持与其他人员的距离,减少在公共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停留时间。进入考室前要准备充分,考试期间不得离开考室。

     四、积极配合,做好安检和身份查验

     考生要按照导引从专用通道进出考场,避免和无关人员近距离接触。有序错峰、分流入场,保持人员1米间隔。进入考场需全程佩戴口罩,进行体温检测和身份核验,考生出示“健康码”“通信行程卡”《健康监测记录表》《2021年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考试考生承诺书》及48小时内核酸检测结果阴性证明,并将记录表和承诺书交工作人员存档。现场检测体温高于37.3℃的,可适当休息后使用其他设备或其他方式再次测量,仍不合格的或发现身体状况异常的,不得进入考场。

     考生仅需携带本人准考证、身份证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任何规定以外物品,如文字资料、计时工具(如手表)、电子存储设备、食品饮品、手机及其它无线电通讯工具等,否则一律按作弊论处。

     五、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自觉维护公平公正

     考试期间,考生要严格遵守《考场规则》,服从监考人员管理,考场内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严禁将涉及考题内容的材料带出考场。出现违纪违规行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涉考条款和《医师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处理。

     广大考生要做到公平竞争,文明考试,自觉抵制任何形式的违纪违规违法行为。

附件:1.《健康监测记录表》

        2.《2021年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考试考生承诺书》

         陕西省卫生健康人才外事中心

                    2021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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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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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苏考区2021年医师资格考试“一年两试”第二试试点和扬州考点**试延考工作的公告》江苏考区2021年医师资格二试疫情防控注意事项如下,请大家及时查看。

(一)考生须于2021年11月5日至12日登录**医学考试中心官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提前打印签署《2021年江苏省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考试考生健康承诺书》,于考试当天携带至考场。

(二)考试当天应预留充足的入场时间,入场时须核验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出示苏康码、行程卡及承诺书,接受体温检测。苏康码、行程卡为绿色、承诺书填写完整、现场测量体温<37.3℃且无干咳等可疑症状的考生,方可入场参加考试。

(三)考生在考试期间应遵守考试纪律,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及疫情防控工作安排。除身份核验等必要环节需摘除口罩以外,应全程佩戴口罩。在计算机上考试时,应于考前、考后进行手消毒或全程佩戴乳胶手套进行操作。

(四)考生应按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管理,备考期间不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到人群密集场所。如出现发热、干咳等急性呼吸道异常症状应及时就医,以免影响正常参加考试。

(五)有以下特殊情形之一的考生,必须主动报告相关情况,提前准备相关证明,服从相关安排,否则不能入场参加考试:

1.考试前21天内来自或到过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或直辖市的区)范围内低风险区域的考生,考试当天除须本人苏康码、行程卡为绿色、现场测量体温<37.3℃且无干咳等可疑症状外,还须提供考试前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近期有国(境)外(澳门为红黄码区)或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自入境之日起算已满14天集中隔离期及后续14天居家健康监测期的,或离开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之日起算已满14天集中隔离期及后续7天居家健康监测期的,考试当天除须本人苏康码、行程卡为绿色、现场测量体温<37.3℃且无干咳等可疑症状外,还须提供集中隔离期满证明及考试前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因患感冒等非新冠肺炎疾病有发热(体温≥37.3℃)、干咳等症状的考生,考试当天如症状未消失,除须本人苏康码、行程卡为绿色外,还须提供考试前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服从安排在临时隔离考场参加考试。

(六)因集中隔离期、居家健康监测期未满,或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复阳期、出院观察期,以及因其它个人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视同放弃本次考试。

(七)考试过程中,考生出现发热或有干咳等可疑症状,应主动向考务工作人员报告,配合医务人员进行体温复测和流行病学史排查。流行病学史排查无问题的考生可安排至隔离考场参加考试,流行病学史排查有问题的考生应服从考点安排至发热门诊就诊。

(八)请考生如实填写或申报相关信息,并同时服从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管理要求。对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排查、隔离、送诊等的考生,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安徽黄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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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原文:

黄山市2021年医师资格考试“一年二试”试点报名缴费工作的通知

考生注意事项

1.准备“安康码”“行程码”及《承诺书》。考前在卫生健康委网站下载《承诺书》,如实完整填写相关信息,并将《承诺书》留存,方便考试当天出示。

2.所有考生均须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能够出示包含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通行码“绿码”,方可参加考试。

3.考生进入考场前出示“安康码”“行程码”及《2021年**医师资格考试考生健康申明承诺书》,佩戴口罩,检测体温,核验身份(身份证、准考证)。考生入场时,服从工作人员指导,严格遵循入场通道指引,控制入场速度,加大人员间距,防止人员聚集。考试结束,考生须在工作人员指引下,尽快离开考室及考场,避免聚集。

4.考生(**单元:考前30分钟)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进入考室,入座后将《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放在课桌右上角以便核验,48小时核酸检测报告和《健康申明承诺书》由监考人员收缴。考生在考试全过程中须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

5.考生除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外,其他任何物品不得带入考室。开考前15分钟,考生可按准考证号和有效身份证件号登录考试系统(证件输入应注意括号和大小写),核对并确认个人信息无误后,进入考试规则和考生承诺界面,仔细阅读相关文件并确认后,等待考试开始。

6.开考30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室。考试期间考生不得离开考场。

7.机考考试结束后,监考员安排考生有序离开考室。

8.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监考工作。对违法违规的考生,将依据《医师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附件:1.《健康申明承诺书》

黄山市卫生健康委

2021年10月20日

附件1

2021年**医师资格医学综合考试安徽考区

黄山考点考生健康申明承诺书

姓    名:                   性  别:                                  

准考证号:                 工作单位:                               

身份证号:                            

有效手机联系方式:                    

本人考前14日内住址(请详细填写,住址请具体到街道/社区及门牌号或宾馆地址):

本人承诺近1个月内无境外旅行经历,无接触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经历,考前 14 天无高、中风险地区旅居史,无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

如违反承诺,造成相应后果,本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按**有关规定接受处罚。

本人签名:                        填写日期:



黑龙江黑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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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黑河卫健委发布了2021年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笔试二试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所有考生必须持有:1.准考证考试时间3日内有效核酸检测结果,费用自理(指定黑河市核酸检测机构名单详见附件1);2.考生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按要求填写完整,不得空项;3.身份证原件;4.准考证;5.“健康码”、“行程码”参加考试,具体内容如下:

相关要求

(一)目前在黑河的考生原则上不得离开本市。从异地返回黑河参加考试的考生,原则上应在考前14天返回考试地,请尚在外地的黑河考点考生及时返回。从境外、国内疫情中风险及以上地区抵返黑河的考生,须按我市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进行医学隔离观察和各项检测,合格者方可参加考试。

(二)所有考生必须持有:1.准考证考试时间3日内有效核酸检测结果,费用自理(指定黑河市核酸检测机构名单详见附件1);2.考生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按要求填写完整,不得空项(详见附件2);3.身份证原件;4.准考证;5.“健康码”、“行程码”参加考试(考生需提前扫描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具体步骤详见附件3)。

(三)请各考生按照准考证考试时间提前1小时到现场进行相关审核筛查工作,对未完成相关审核筛查工作的,相关审核筛查不合格的,不配合防控工作的或不服从工作人员指令的考生不得进行考试,干扰考试秩序人员将交由公安机关处理,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考生在整个考试期间要始终佩戴医用外科口罩(禁止佩戴有呼吸阀口罩)、一次性使用医用PVC手套、鞋套,并与其他考生自觉保持1米以上距离,不得有交头接耳、互相接触、传递物品等行为。(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考生自带手套、鞋套各4副,参加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考生自带手套、鞋套各2副)

(五)考生考试需携带考试备品:准考证、身份证、核酸检测报告、考生承诺书、手机(扫码时使用后统一上交,不可带入考场)、医用PVC手套、鞋套(微机室使用)。除此之外严禁携带任何物品(如面巾纸、钥匙、烟、打火机、眼镜盒等一切物品),特别是电子设备(如手机、手表、手环等),一律不准带入考场,一经发现立即按违纪处理。

(六)考生在考前、考中、考后等环节,按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食宿自理。

五、黑河市医师资格考试考务办公室联系方式:

电  话:0456-8221088

附件:

1.黑河市核酸检测机构名单;

2.考生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

黑河市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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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自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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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四川省医师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关于2021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考试(二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现将本次考试疫情防控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所有考生非必要不离川,考前14天内尽量不前往外省出差、旅游,考前28天内不前往国外和港台地区;不出入人群拥挤、通风不良场所;不接触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病人;不接触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中高风险地区人员;不得隐瞒行程、病情、症状等,故意隐瞒造成疫情传播,依法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不得参加本次考试:(1)考前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考前28天内有国(境)外地区旅居史、属于我市前置摸排预警管理范围;(2)天府健康通为“红、黄”码且申述后仍不能恢复“绿码”;(3)属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其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3)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尚在随访或医学观察期内;(4)有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且未排除传染病感染者。(5)其他经评估不能确定为低风险的人员。

二、考生自考前14天起应每天自觉监测体温和健康状况,出现发热(体温≥37.3℃)、干咳等异常症状须及时前往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进行甄别及治疗。备考期间“健康码”异常的考务人员和考生,应及时查明原因(可拨打电话:12345转人工咨询),并按疫情防控要求做好相关检测,体温正常且四川天府健康通“健康码”显示“绿码”“健康状态为低风险”后方可参加考试。考前应提前到核酸检测机构进行核酸检测,取得**单元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纸质报告方可参加考试。

三、考生必须签订考前疫情防控承诺书(见附件),对旅居史等疫情防控要求自我承诺,故意隐瞒造成疫情传播,依法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四、考生需自行准备口罩(一般医用口罩)、乳胶手套、防疫健康码。

五、考生考试当日须提前60分钟到达考场进行防疫核验,按顺序间隔1米以上排队从专用考试通道进出考场,避免和无关人员交流。考生应按考场规定主动出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单元考试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纸质报告、“考生防疫情况承诺书”、四川天府健康通“绿码”等,核验通过后方可进入考场。

六、考生应全程佩戴口罩,除因身份确认需摘除口罩以外,整个考试期间始终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考前考后须进行手消毒且全程佩戴手套进行鼠标、键盘的操作。考试时,考生若出现发热、咳嗽等可疑症状,须主动报告工作人员,由驻场医生进行初步诊断,评估可否正常参加考试。

七、考试期间,考生体温≥37.3℃,由驻点医生引导考生在临时隔离观察场休息后复测体温,复测后体温仍异常,安排专车、专人送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核酸检测结果阳性的应按诊疗方案要求及时进行医疗救治。

八、考试结束后,考生应按照指示路径取包、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考生考试结束后一周内不得参加聚集性活动。

 附件下载:考生防疫情况承诺书

自贡医师资格考试考点办公室

2021年10月25日




四川达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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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严格考生风险管控

所有考生非必要不离川,考前14天内不前往外省,考前21天内不前往国外;不出入人群拥挤、通风不良场所;不接触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病人;不接触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中高风险地区人员;不得隐瞒行程、病情、症状等,故意隐瞒造成疫情传播,依法承担相关法律责任。考前14天内有省外旅居史和考前21天内有国外旅居史,天府健康通为“红、黄”码人员,考前有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接触史人员,处于集中隔离和居家观察的人员均不得参加考试。新冠肺炎患者和无症状感染者治愈并解除居家医学观察者,需由当地考点组织疾控专家和医疗专家进行评估,综合研判是否可以正常参加考试。

(二)加强考生健康监测

考生自考前14天起应每天自觉监测体温和健康状况,出现发热(体温≥37.3℃)、干咳等异常症状须及时前往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进行甄别及治疗。备考期间“健康码”异常的考生,应及时查明原因(可拨打电话:12345转人工咨询),并按疫情防控要求做好相关检测,体温正常且四川天府健康通“健康码”显示“绿码”“健康状态为低风险”后方可参加考试。考前应提前到核酸检测机构开展核酸检测,取得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纸质报告方可参加考试。

(三)全面做好考前风险排查

考生必须签订考前疫情防控承诺书,对旅居史等疫情防控要求自我承诺,故意隐瞒造成疫情传播,依法承担相关法律责任。为考生提供试用期合格证明的单位,应对考生考前14天内有无省外旅居史和考前21天内有无国外旅居史进行严格排查,排查存在省外或国外旅居史考生应及时报考点,因漏排、漏报引发疫情传播的,将严肃追究单位责任。各考点应提前对所有考务工作人员和考生进行疫情防控工作排查,全面了解掌握本考点疫情防控动态,严禁出现疫情防控风险。

(四)做好个人防护准备

考生需自行准备口罩(禁止佩戴带有呼吸阀口罩)、防疫健康码,并将填写好的《考生健康状况监测记录表》和《考生防疫情况承诺书》交考点考务办。

信息来源:达州市医师资格考试考点办公室

【附件下载】

1.考生健康状况监测记录表.docx

2. 考生防疫情况承诺书


四川内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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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考前准备(请各位考生务必仔细阅读)

(一)考生考试前应提前准备好以下材料: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准考证、考生防疫情况承诺书(见附件)、**单元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纸质报告。

(二)考生备考期间应做好自我防护,非必要不离川,考前14天内尽量不前往外省出差、旅游,考前21天内不前往国外和港台地区;不出入人群拥挤、通风不良场所;不接触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病人;不接触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中高风险地区人员;不得隐瞒行程、病情、症状等,故意隐瞒造成疫情传播的,将依法承担相关法律责任。考前14天内有境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和考前21天内有国外和港台地区旅居史人员;天府健康通为“红、黄”码人员;考前14天与来自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报告社区(街道或村)的发热和/或呼吸道症状患者有接触史的;考前14天与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有接触史的;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尚在随访或医学观察期内的;被判定为新冠肺炎病毒感染者(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和密接的密接;有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且未排除传染病感染者的;有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接触史的;处于集中隔离和居家观察的人员均不得参加考试。

(三)考生自考前14天起应每天自觉监测体温和健康状况,出现发热(体温≥37.3℃)、干咳等异常症状须及时前往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进行甄别及治疗。备考期间“健康码”异常的考生,应及时查明原因(可拨打电话:12345转人工咨询),并按疫情防控要求做好相关检测,体温正常且四川天府健康通“健康码”显示“绿码”“健康状态为低风险”后方可参加考试。

(四)考生考前应提前到核酸检测机构进行核酸检测,取得**单元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纸质报告方可参加考试,请参加考试的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完成核酸检测,打印纸质报告。

二、考试要求(请各位考生务必仔细阅读)

(一)考生考试当日须提前60分钟到达考场进行防疫核验,按顺序间隔1米以上排队入场。

(二)考生应按考场规定主动出示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考生防疫情况承诺书(交考点)、**单元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纸质报告(交考点)、四川天府健康通“绿码”和“健康状态为低风险”等,核验通过后方可进入考场。

(三)所有考生进入试室之前,必须将手机、电子产品及随身携带的与考试无关的物品存放在考点指定位置,严禁带入考场,一经发现,按作弊处理。考试结束后,考生应按照指示路线取包、离开考点,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喧哗。

(四)考生需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按半天1个准备,禁止佩戴带有呼吸阀口罩)、防疫健康码、一次性乳胶手套。

(五)除因身份确认需摘除口罩以外,考生在整个考试期间始终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考生考前考后须进行手消毒或全程佩戴手套进行鼠标、键盘的操作。

(六)考生从专用考试通道进出考场,避免和无关人员交流。考试时,考生若出现发热、咳嗽等可疑症状,须主动报告工作人员,由驻场医生进行初步诊断,评估可否正常参加考试。

(七)考生必须签订考前疫情防控承诺书,对旅居史等疫情防控要求自我承诺,故意隐瞒造成疫情传播的,将依法承担相关法律责任。为考生提供试用期合格证明的单位,应对考生考前14天内有无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和考前21天内有无国内外旅居史进行严格排查,排查出存在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外旅居史考生应及时报考点,因漏排、漏报引发疫情传播的,将严肃追究单位责任。

(八)所有在内江考点考试的考生均从考场正大门进入,主动出示健康码,扫场所码,积极配合考场工作人员疫情防控工作。

三、考生离场

考试结束后,考生应根据考场的安排,错峰、有序离场,根据出入路线提示离开考点,离场期间保持人员距离,不得在考场及出入路线上逗留。考生考试结束后一周内不得参加聚集性活动。

所有考生必须按照诚信考试有关要求,如实进行相关信息报告,一旦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将严肃追责问责。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内江考点办0832-8323711

内江考点监督电话 0832-2210025/0832-2210023

附件:考生(考务工作人员)防疫情况承诺书

信息来源:内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吉林松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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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所有考生均需准备纸质版《松原考点2021年医师资格医学综合考试“一年两试”第二次考试考生健康监测卡》、《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以下简称《监测卡》、《承诺书》),考试当天请将《检测卡》及《承诺书》上交考点工作人员。下载方法见文末。

二、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对中、高风险地区返松考生,需采取相应的隔离管控措施,隔离期满后方可参加考试。

三、所有考生需持考前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且近期无发热、咳嗽、流涕等症状,并做好个人防护后方可参加考试。同时考生需提供新冠疫苗接种证明,如特殊原因无法接种新冠疫苗的需提供相关证明。

四、健康检测卡需每天记录,记录时间为自距离参加考试当日前14天起,直至考试当日。每日体温监测两次,上下午各一次,时间尽量固定。

五、测量体温前30分钟尽量避免剧烈运动、进食、喝冷热水、沐浴或者进行冷热敷。如果测量值高出正常范围一点,可能存在误差,可多次测量取平均值。如果发现体温异常可及时前往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进行甄别及治疗。

六、健康监测卡和承诺书必须经本人签字。

七、健康监测卡和承诺书要如实填报,如果发现有瞒报、误报等现象,将按**和省有关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处理。

八、近期不聚餐、不聚会,避免去人员流动性大的密集性场所,避免前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高风险地区,尤其不与外来人员有社交或密切接触。

九、医学综合考试其他相关通知将于近期发布。

希望广大考生和工作人员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确保松原考点2021年医师资格考试“第二试”顺利进行。 

【附件下载】 体温卡+承诺书

【相关防疫通知】考前14天中、高风险地区旅居情况调查的通知

医师资格考试中心松原考点办公室

2021年10月25日 



吉林白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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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参加考试的考生及考试工作人员需要填报健康监测卡和承诺书(见附件),健康监测卡自距离考试日前14天起开始记录。

2.健康监测卡和承诺书要如实填报,本人签字,如果发现有瞒报、误报等现象,将按**和省有关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处理。

3.考试当天将健康监测卡和承诺书上交给白山考点工作人员。

4.考生必须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不戴口罩考生禁止入场,接受工作人员扫码测温。

5.考前尽量不要离开白山,外地考生请按照相关防控要求提前来白山准备考试。考前不聚餐,不聚会,避免去人员流动性大的密集性场所,避免前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高风险地区,尤其不与外来人员有社交或密切接触。

6.中高风险地区返白人员及具有发热、咽痛、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结膜炎、肌痛、腹泻等症状人员,需提供三日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请考生及时关注考试相关信息,并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认真备考。

咨询电话:0439-3221241

附件:考生承诺书及检测记录单

白山市医师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0月20日



宁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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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要求

(一)凡参加本次考试的考生原则上考前14日内不允许出宁夏。

(二)考生参加考试须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考试期间全程佩戴。

(三)考生须提前1小时到达考场,自觉分散进出考场,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

(四)考生进入考场时,须先接受防疫安全检查和指导,出示“疫情防控行程码”和健康码“绿码”、准考证、身份证等,且体温测量低于37.3℃后方可入场。

(五)根据疫情变化情况,对于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须提供考前2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相关材料,带到考场交于疫情防控人员核验。

(六)考生须严格遵守**、宁夏回族自治区相关疫情防控管理规定,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不得隐瞒行程、病情和健康情况,若故意隐瞒并且参加考试,造成传染病传播或流行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宁夏回族自治区医师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0月19日




西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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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考生:

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考试(二试)将于11月13日至14日在全国统一举行。为帮助考生顺利参加考试,我们收集了10月以来(截止至10月28日)全区各地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政策,请考生严格遵守执行。由于近期我国新冠疫情防控形势较为严峻,疫情防控政策也在不断调整中,请考生务必多加留意考点所在地(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的**公告,执行**疫情防控要求,以免影响参加考试(注:所有参加考试的考生需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准考证、通信大数据绿色行程卡或健康码绿码和72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进入考场,并自觉接受入场前体温监测,全程佩戴好口罩参加考试。)

西藏七地(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咨询电话

地市

咨询电话

拉萨

0891-6344255

日喀则

0892-8907090

山南

0893-7825674

林芝

0894-5829022

昌都

0895-4826123

那曲

0896-3927911

阿里

0897-28907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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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喀则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公告

近期,内蒙古、宁夏、甘肃等地散发疫情已波及10余省(自治区、直辖市),防控形势十分严峻。为进一步做好来(返)日喀则人员服务管理工作,持续保持日喀则市“零输入”“零感染”“零传播”“零确诊”的良好防控态势。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区内其它地市来(返)日喀则人员,近14日内无区外旅居史,且行程卡、健康码为绿码,无发热、干咳、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自由流动。

    二、区外未发生本土病例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且14日内无涉疫地区旅居史来(返)日喀则人员,须持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行程卡、健康码为绿码,无发热、干咳、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自由流动。区外进藏已在**入藏地进行查验并实施管控,且期间未出藏人员(不包括发生本土病例和风险等级提升需进行追溯的人员),提供**入藏地出具的相关证明,行程卡、健康码为绿码,无发热、干咳、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不再重复进行核酸检测,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自由流动。

    三、发生1例及以上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市(地、州、盟)及旅居史人员,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落地后需在隔离酒店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期间在隔离房间等待结果),检测结果为阴性,无发热、干咳、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行程卡、健康码为绿码,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自由流动;未发生本土病例的市(地、州、盟)来(返)日喀则人员,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无发热、干咳、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行程卡、健康码为绿码,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自由流动。

    四、中高风险区及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非必要暂停来(返)日喀则。确需来(返)的,严格按照**关于中高风险地区的管控措施,分别进行14天、21天隔离管控。

    五、后续增加的涉疫地区来(返)日喀则人员,严格按照本公告相关规定执行。

    六、集中隔离或留观产生的食宿等费用一律自理。核酸检测“应检尽检” 费用由政府承担,“愿检尽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七、广大市民及来(返)日喀则人员要自觉落实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出行时佩戴口罩,保持一米线以上社交距离等疫情防控措施。

    八、广大市民及来(返)日喀则人员出行时,须主动配合当地机场、火车站、陆路检查站(点)、隔离酒店开展查验及管控工作,拒不配合或存在故意隐瞒行程及重要信息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法律条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九、各边境县、重点景区可参照本公告,制定本辖区疫情防控措施。

    十、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前期公告、文件与本公告规定不一致的,按本公告执行。 

                    

             日喀则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0月28日

通  告(山南)

尊敬的各位来(返)山南人员、全体市民:

    为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策略,严防疫情输入我市,有效遏制和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巩固我市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按照自治区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相关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从即日起,原则上凡有14天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拟进山南人员,不得进入山南,若特殊情况需进入山南的严格采取隔离管控措施。对现在市内有14天内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实施7天集中隔离(隔离时间从离开风险地区第二天起计算)观察和7天居家健康监测(在我市无住所的,健康监测在集中隔离场所进行),并分别在隔离观察、健康监测的第1天第7天进行核酸检测,检测结果均为阴性的,解除隔离后持续健康绿码可在市内自由流动,隔离期间产生的食宿费用自理。现在市内有14天内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实施14天集中隔离观察(隔离时间从离开风险地区第二天起计算)和7天居家健康监测(在我市无住所的,健康监测在集中隔离场所进行),并分别在隔离观察的第1、4、7、10、14天和健康监测的第1天、第7天进行鼻咽拭子“双采双检”,检测结果为阴性的,解除隔离后持健康绿码可在市内自由流动。隔离期间产生的食宿费用自理。

    二、有14天内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所在县(区)旅居史的拟进藏人员,须持有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报告,并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检测结果为阴性的,持健康绿码可在市内自由流动;没有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的,需进行2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检测结果为阴性的,持健康绿码可在市内自由流动。现在市内有14天内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所在县(区)旅居史的,须**时间在当地进行1次核酸检测,检测结果为阴性的,持健康绿码可在区内自由流动。

    三、区外其它地区拟进入山南人员,须持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进山南;没有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的,就近进行1次核酸检测,检测结果为阴性的,持健康绿码可在市内自由流动。现已在市内的不再重复检测。若**入藏地为其它地市人员,需提供**入藏地市72小时核酸检测证明、行程码绿码可进入山南,若不能提供72小时核酸检测证明的,需分流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四、境外拟入山南人员,在**入境地解除14天集中隔离观察后需在内地省市继续隔离观察14天并在第1、4、7、10、14天进行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结果和IgG、IgM血清抗体检测结果均为阴性的(核酸检测阴性,IgM阴性,IgG阳性的需有确切证明已完成新冠疫苗接种),持集中隔离、核酸检测、IgG、IgM抗体检测、健康监测等证明材料方可入山南。

    五、以上持健康绿码可在市内自由流动的人员,没有出现发热、干咳、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的,不再重复进行核酸检测。

    六、如(行程码出现星号),需提供72小时内核酸检测证明,并分流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若不能提供72小时核酸检测证明的需进行两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

    七、长期在西藏的人员,持行程码绿码可进入山南市。

特此通告。       

山南市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0月19日


林芝市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告

(2021年 第7号)

尊敬的各位入(返)林人员、全体市民:

    近期,国内多地陆续有新冠肺炎病例报告,疫情总体呈多地散发、局部暴发态势。警示我们必须时刻紧绷新冠疫情防控这根弦。为有效遏制和降低疫情输入风险,巩固我市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保障广大居民身心健康。现通告如下:

    一、即日起,凡有**公布发生疫情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旅居史入(返)林人员,需提供72小时内的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发生疫情所在地级市(地、州、盟)旅居史入(返)林人员,除须提交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外,还需在**入(返)林地的指定地点隔离观察72小时,进行2次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的,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有序流动。

    二、自10月21日起,凡区外所有入(返)林人员。

   (1)须提交72小时内的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如不能提供的,须按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核酸检测,并耐心等待检测结果,结果未出前,不得离开。检测结果为阴性的,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有序流动。

   (2)本市居民近1个月内入(返)林人员。除上述要求外,入(返)林后,须**时间向单位、村居、社区指定负责人报告,并持续进行1个月健康监测。

   (3)在林芝旅行和居住期间,如出现发热、干咳、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的,要**时间就近向当地卫生健康部门、景区景点、旅行团组织者、宾馆、社区(村居)、单位等主动报告,并配合做好相应防控措施。

    三、凡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持红、黄码的入(返)林人员。除入(返)林前提交72小时内核酸检测证明外,须在当地疫情防控部门指定地点严格落实“14+7”“14+14”天的集中隔离观察措施,期间每隔72小时进行一次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的,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有序流动。

    四、有境外旅居史的人员。须在**入境点完成规定隔离措施,并自入境当日起计,满28天且历次核酸检测和抗体检测结果均为阴性(须提供书面证明),经县级以上政府防控部门批准后,方可入(返)林。抵达林芝后,仍要接受当地卫生健康部门持续1个月的健康监测措施。如入境时间未满28天和(或)未经批准入(返)林人员,须在当地政府指定地点集中隔离观察,具体天数视情决定,期间再进行不少于3次核酸检测和抗体检测,结果均为阴性,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有序流动。

    五、隔离期间产生的食宿费用一律自理。

    六、请广大市民朋友对疫情保持高度关注,及时了解国内中高风险等级。如非必要,请不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如必须前往,请务必全程做好个人防护,准确记录好自己的活动轨迹,返林后要严格执行我市的相关防控措施。

特此通告。

林芝市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0月19日 


昌都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

工作领导小组通告

第12号 

尊敬的各位来(返)昌人员、全体市民: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异常严峻、复杂,为有效遏制和降低疫情输入风险,切实筑牢“外防输入”防线,进一步落实落细各项防控措施,保障广大居民身心健康。经市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1.即日起,所有低风险地区来(返)昌人员持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行程卡绿码、藏易通绿码,可自由通行。未持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的,就近采样,在指定场所留观等待核酸检测结果,结果阴性的,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有序流动。

        2.即日起,凡有**公布发生疫情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旅居史来(返)昌人员,需持有72小时内的核酸检测报告。

         3.即日起,发生疫情所在地级市(地、州、盟)旅居史来(返)昌人员,需持有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报告,还需配合我市防疫政策,在**来(返)昌地的指定隔离酒店隔离观察72小时,期间并进行2次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有序流动。

        4.境外入境人员,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及其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原则上不得来(返)昌。特殊情况必须来(返)昌人员,需向我市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备,并实行14日隔离、14日健康监测,期间进行4次核酸检测,4次结果均为阴性的,可自由流动。

         5.区内其他地市来(返)昌人员(近14日无区外旅居史等行为),无须持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可自由流动。区外进藏已在**入藏地通过核酸检测报告查验且期间未再出藏的人员,前往我市不再重复进行核酸检测,可自由流动(需提供**入藏地证明)。

         6.以上涉及在指定酒店留观或集中隔离的人员,在酒店产生的食宿费用自理。

        7.所有来(返)昌人员要全程佩戴口罩,主动配合各检查站(点)落实好体温检测、行程卡、健康码查验等各项管控措施。所有来(返)昌人员如存在故意隐瞒行程及重要信息等行为,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8.请广大市民群众自觉落实好疫情防控措施,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在医院、客运站、机场、超市、旅游景点景区等人员聚集的场所,必须佩戴口罩,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藏易通健康码查验工作。

         9.请广大干部职工、市民群众近期非必要不离昌,特殊情况确需出昌的需经单位、社区同意后离昌,并持近期有效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并做好个人防护出行,不得前往国内中高风险地区,返回时请提前向单位、社区报备。

         10.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第11号公告同时废止。


昌都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0月19日


那曲市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的通告

尊敬的各位来(返)那曲人员、全体市民:

    当前,国内零星散发病例和现聚集性疫情均有发生,秋冬季到来流感等传染病高发,多种因素叠加。近期有游客多地旅游后确诊为新冠患者事件出现,为严防疫情输入,有效防止和降低病例输入风险,巩固那曲市疫情防控工作成果,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现就做好那曲市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凡是10月1日以来有北京、上海、陕西、甘肃、宁夏、内蒙古、新疆、云南、湖南、贵州旅居史的来(返)那曲人员,需持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进藏来(返)那曲;没有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的,按属地管理和首站负责原则,送至就近医院进行1次核酸检测,在核酸检测结果出具前需实施集中隔离留观等待检测结果,结果为阴性的,持健康绿码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有序流动。

    二、现已在西藏自治区范围内的10月1日以来有北京、上海、陕西、甘肃、宁夏、内蒙古、新疆、云南、湖南、贵州旅居史的人员,在持有入藏首站出示的酸检测阴性报告的基础上,持健康绿码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有序流动,不再重复检测。

    三、凡是有14天内中、高风险区旅居史的拟入藏来(返)那人员,原则上不得进藏来(返)那曲;对必需进藏来(返)那曲或已在我市范围有14天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来(返)那人员,按属地管理和首站负责原则,就近严格执行“7+7”、“14+14”隔离管控。

    四、凡是10月1日以来有甘肃省张掖市、甘肃省嘉峪关市、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伊犁州、内蒙古自治区二连浩特市、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内蒙古自治区额济纳旗、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云南省德宏州、陕西省西安市、湖南省长沙市、贵州省遵义市旅居史的来(返)那曲人员及有中(高)风险区同一县(区)旅居史的来(返)那曲人员主动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并按属地管理和首站负责原则,送至就近医院再次进行1次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持健康绿码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有序流动;若无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的,必须就近进行2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结果为阴性的,持健康绿码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有序流动。

    五、请10月15日以来在西安咸阳国际机场、西安唐隆国际酒店、曲江南苑小区;北京正阳门烤鸭店(曲江庭院店)、老孙家饭庄(东关总店)、朱雀大街乾州食府、侗庆楼古法面新陕菜等餐馆;南湖、寒窖、世博园、大唐不夜城、西安曲江美术馆等旅游景点有轨迹交集目前在那曲人员,**时间向所在社区(村)、单位、酒店报备相关情况,由社区(村)、单位、酒店及时向所在疫情办报告,接受健康管理,配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六、请全市广大市民群众认真履行疫情防控个人责任和义务,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落实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出行时佩戴口罩等防控措施,同时,做到不听谣、不信谣、不传谣,做好外省旅游行前、行中个人防护,返回那曲后,建议**时间主动做一次核酸检测,并自我观察14天,做好健康监测。

    七、请广大干部职工,密切关注疫情动态和中高风险地区信息发布,非必要不前往疫情地区,积极主动参与疫情防控工作,不做旁观者、不当局外人,人人积极行动,共同筑牢“外防输入”防线10月1日以来有北京、上海、陕西、甘肃、宁夏、内蒙古、新疆、云南、湖南、贵州旅居史的人员主动报所在单位,所在单位汇总报辖区疫情办。

    八、全市各宾馆、酒店、民宿等提供住宿场所单位必须落实对所有入住旅客测温、查验健康码和行程码,发现有中高风险地区以及有疫情发生地所在城市旅居史的入(返)那曲人员要及时向所在疫情办报告,并配合落实相关管控措施。

    九、火车站、汽车站、社区、医疗机构、养老院、商场、宾馆、电影院、农贸市场、景区等公共场所要严格落实扫码、测温、查验行程码、健康码等常态化防控措施。

   十、留观和隔离期间产生的食宿费用自理。我市将根据疫情形势动态调整防控措施,因瞒报、虚报或未按规定落实防控措施,引发新冠肺炎疫情传播风险或其他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市疫情办联系电话:0896-3927911)


那曲市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0月19日


阿里地区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公告


尊敬的来阿返阿人员,广大干部群众:

    当前,国内多地新冠疫情零星散发,加之秋冬季低温更有利于新冠病毒传播,我地区疫情防控形势仍然不容乐观。为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策略,有效防范和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传播扩散,持续巩固我地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即日起,对10月1日以来有北京市、上海市、陕西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甘肃省、云南省、湖南省、贵州省等本土确诊病例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不含本土病例所在市、区、州、盟)旅居史的来阿返阿人员,查验行程码、健康码“绿码”和3日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在测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有序流动。

    二、对10月1日以来有北京市丰台区,陕西省西安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伊犁州,内蒙古自治区二连浩特市、阿拉善盟,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吴忠市,甘肃省兰州市、张掖市、嘉峪关市,云南省德宏州,湖南省长沙市,贵州省遵义市等本土病例所在市(区、州、盟)旅居史的来阿返阿人员,查验健康码、行程码“绿码”和2日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落地后再做1次核酸检测,在核酸检测为阴性、测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有序流动。

    三、**条、第二条涉及的来阿返阿人员,无法提供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的应在指定地点采样留观等待并配合有关管控措施,已在**入藏地通过相关查验且期间未再出藏的,无发热、干咳、咽痛等可疑症状不再重复进行核酸检测,在健康码和行程码“绿码”、体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有序流动。

    四、近14天内有中高风险区域旅居史或健康码、行程码“非绿码”或本县区有本土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但尚未划定风险等级的拟来阿返阿人员,不得来阿返阿。

    五、医学留观、集中隔离期间食宿费用一律自理。

    六、所有来阿返阿人员须积极主动配合属地防疫部门落实相关疫情防控措施。对不主动申报、刻意隐瞒行程或拒绝执行属地防疫措施造成疫情传播、危害公共安全的来阿返阿人员,将从严从重追究相关当事人和单位的法律责任。  

    七、机场、车站、医疗机构、酒店、宾馆、农(集)贸市场、商超、餐馆(甜茶馆)、室内健身场所、影剧院、游艺厅、朗玛厅、KTV、景区、寺庙等人员聚集性高、流动量大的场所,要压紧压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认真查验健康码、场所码(藏易通),严格落实戴口罩、体温检测、一米线、环境消杀和日常通风等常态化防控措施,切实降低疫情输入风险隐患。

    八、广大干部群众要密切关注国内中高风险区域变化,非必要不前往疫情省市,自觉落实常态化防控措施,主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坚持把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一米线等防控要求作为日常习惯养成,进入人员密集场所必须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10月1日以来有本土病例所在城市旅居史的干部群众要立即向所在单位、社区报告,主动前往医疗机构进行核酸检测,积极配合属地落实管控措施。

    九、后续因疫情发展变化,增减的本土确诊病例所在省市来阿返阿人员管控措施参照**至四条执行,不再另行公告。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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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疫情防控须知

根据**和本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工作要求,本次考试将严格落实各项防疫举措,考生须自觉遵守我市**疫情防控要求。现就具体事项做如下提示:

01

医学综合考试第二试将于11月13至14日进行。请考生于11月5日10:00起登录**医学考试中心官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具体考试时间及考场地址详见准考证。请于考试当日开始前60分钟到达考场。

02

考生须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及以上防护级别口罩、一次性乳胶手套参加考试,并正确佩戴。

03

考前14天内,考生尽量不离津,并做好自我健康监测,注意个人卫生和防护。

04

考试严格执行我市“三码”联查措施。考生考前须完成天津“健康码”注册。自11月5日起还须关注“天津卫生人才网”(tjwsrc1993)微信公众号中“相关信息—考生承诺”栏目,完成《天津考区2021年医师资格医学综合考试第二试考生健康承诺书》注册,并登记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情况等相关信息,生成“考生健康承诺码”。考试当日须扫描完成“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的填报。入场时,“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健康码”、“考生健康承诺码”一并出示。

05

天津“健康码”异常的考生应及时查明原因(可拨打电话:022-12345查询),并及时主动联系所在考点上报考区,评估可否正常参加考试。经评估允许参加考试的考生,须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证明等相关材料。

06

考前14天内出现发热(体温≥37.3℃),且伴有咳嗽、咽痛、新发咽干、咽痒等症状的;有境内中高风险地区、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的考生,及时联系所在考点上报考区,评估可否正常参加考试。经评估允许参加考试的考生,持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具有发热、咳嗽、咽痛等症状的人员需持有经医疗机构鉴诊的有效诊断证明),视具体情况安排参加考试。

特别提示:疫情中高风险及重点地区将参照**与我市有关规定动态调整,请考生密切关注疫情中高风险及重点地区变化与管控措施,合理安排行程,避免影响考试。中高风险地区界定可在微信小程序“国务院客户端”中“疫情风险查询”实时查询,天津市疫情防控措施可拨打022-12345查询。

07

境外抵津考生,应按照**和我市要求,在配合健康申报,完成隔离、观察及核酸检测合格之后,方可申请参加考试。

08

考前14天内,自外省区市(非中高风险)来津返津的考生,须持考前48小时内外省市或天津市医疗机构出具的核酸阴性检测证明参加考试,入场时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

09

考场一般不提供停车位,请考生提前熟悉路线,合理选择出行方式。

10

进入考场时,考生须先接受防疫安全检查和指导,进行体温检测(体温<37.3℃)、出示天津“健康码”、“接种码”(天津健康码带金盾标记)、“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考生健康承诺码”,准考证、身份证等,核验合格后方可入场。持相关检测报告参加考试的考生,应将报告交予考务人员核查。进出考场,须自觉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

11

考试时出现发热、咳嗽、咽痛等症状的考生,须主动报告工作人员,由驻场医生进行初步诊断,评估可否正常参加考试。

12

考生须严格遵守**、天津市相关防疫管理规定,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不得隐瞒行程、隐瞒病情、瞒报健康情况,若故意隐瞒以上情况,使用非随身手机(或非常用手机卡)出示行程卡并且参加考试,造成传染病传播或流行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因疫情防控原因导致无法考试的考生,视同放弃考试资格。考试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请考生密切关注天津市医学考试中心官网(天津卫生人才网)和微信公众号。

市医学考试中心联系电话:022-58077811

接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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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提醒

根据**和本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工作要求,本次考试将严格落实各项防疫举措,所有考生均需自觉遵守本市**疫情防控的要求。现就具体事项做如下提醒:

一、

考试所需的证件和资料

(一)身份证

(二)准考证

(三)《考试安全承诺书》(简称“承诺码”,将于11月12日发布)

(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五)出示“随申码”、“行程卡”。

二、

考前14天起,请考生不离沪。如考生和同住人员有发热、乏力、咳嗽等异常症状,或者有境外、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接触史或体温≥37.3℃的,请及时做好相关就医和防护工作。

三、

从中、高风险地区抵沪(或有旅行史)的考生(在明确为“中、高风险地区”前14天之后返沪的),一律要完成14天健康管理监测。

四、

从其他省市抵沪的考生,需完成考前14天的个人健康状况监测。符合健康条件的方可正常参加考试。

五、

境外抵沪考生,应按照**和本市要求,在配合健康申报、完成14天集中隔离观察及核酸检测合格之后,方可申请参加考试。如有调整以本市发布的**要求为准。

六、

考试当日,考生应听从考场的引导错峰入场。进入考场时,考生须先接受防疫安全检查和指导,再按考场规则要求持准考证、身份证入场。所有考生在入场时还需出示随申码、行程卡和承诺码截屏,以及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考场如有其他进入要求,请考生积极配合。

七、

进入考场时,须摘下口罩接受身份验证。考试结束后,考生应根据考场的安排错峰离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和聚集。

八、

考试期间请考生做好个人防护,在整个考试期间考生需始终佩戴口罩、乳胶手套(自备)。

九、

对于在考场入口体温筛查发现的发热考生及考试过程中出现的发热考生,将按照《医师资格考试疫情防控要求》进行处置,请考生予以配合。

十、

各考场不提供停车位,请考生提前熟悉路线



温馨提示:目前各个地区正在陆续发布消息,如果您在汇总中没有看到自己所在地相关通知,请留意当地主管部门通知及咨询当地卫生局、县/区卫生计生委、医学考试中心等工作人员。



责任编辑:金英杰江西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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