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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浙江大学医学院考点2020年医师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及考生:
根据浙江省医师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公告(第22号)的规定,现将本考点2020年医师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网络报名
(一)、网上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为公告之日起至2020年1月21日24时。报名网址:http://www.nmec.org.cn(**医学考试中心),不得逾期报名。考生根据试用期医疗机构所在考点,持有效身份证件按有关规定如实准确填报个人信息,自行上网报名,不得跨考点报名。自2019年起,凭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以报名参加医师资格考试。
(二)、报名条件
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有关规定及考试相关信息,各单位和考生可登录**卫生健康委和**中医药管理局网站查询,或者登陆**医学考试网和中国中医药考试认证网查询。**卫生健康委网址:http://www.nhc.gov.cn/;**中医药管理局网址:http://www.satcm.gov.cn/;**医学考试网网址:http://www.nmec.org.cn/;中国中医药考试认证网网址:http://www.tcmtest.org.cn/。并请同时登录省卫健委网站查阅浙江省医师资格考试领导小组第22号公告。
2020年继续对报考临床执业医师(110类别)的院前急救岗位和儿科专业的考生实行加试专业的内容考试。考生可在网上报名时自愿选择是否参加加试考试。报考加试专业的考生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申报考生为目前在院前急救(120急救工作人员)和儿科岗位的工作人员,如已取得助理资格申报执业医师资格考试需执业范围已注册急救医学专业或儿科专业;
2、考生所在单位须有“院前急救”或“儿科”诊疗科目。报名时需提供考生加试申请表。
(三)、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1、本考点只受理近一年临床实践在省直医疗机构的考生报名,考点名称为:浙江大学医学院,考点代码01,考生持有效身份证件按有关规定如实准确填报个人信息,不得跨考点报名。
2、报考专业必须与毕业证书专业类别一致。毕业学校及学制等关键信息,必须与毕业证书上的学制及学校一致。当年毕业研究生可不用输入毕业证书编号,师承人员在学校中选择师承及确有专长,毕业年月及毕业证书中都填写“-”即可。
3、考生的姓名、身份证号码请务必填写正确,前面不要有空格,注意港澳台考生身份证件号码为10位(非通行证号码);报名照片要求小二寸白底近期证件照片,露耳露眉;联系方式上请考生填上手机号码,以便联系。
4、在岗情况除了以当年毕业的研究生身份报考的考生填研究生(在读),其余均应选在职或试用期。
5、培训经历针对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考生,提供培训相关信息;证书一栏主要针对助理升执业的考生,需提供“执业助理医师”相关信息。
6、考生的工作单位根据**医学考试中心报名软件提供的名录,选择所在试用单位;医院下面设有分院或其他院区的,必须统一选择主体医院的名称。因单位名称填写不规范引起的信息数据丢失,后果由考生自负。目前通过本考点报考的工作单位名单罗列如下(试用单位在浙江中医药大学3家附属医院的考生,为了区别考生身份,填报要求按表格备注栏选择填写):
二、现场资格审核时间及安排
(一)、各医院现场审核及材料收取时间:2020年2月4日-2月12日;请考生关注各医院相关通知。
(二)、考点统一收取材料时间及安排:
时间:2020年2月12日-2月17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
2月12日前上交单位:浙江省血液中心、浙江大学校医院、浙江省新华医院、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浙江省肿瘤医院、浙江医院(含分院)、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医院、浙江省武康疗养院。
2月14日前上交单位:浙江中医药大学、浙江省立同德医院、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妇产科医院、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儿童医院、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
2月17日前上交单位:浙江省人民医院、浙江省中医院、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
三、现场资格审核时需提交的材料
(一)、考生自行打印《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一份(交医院现场审核),现场审核无误后打印申请表并考生签字确认(一式两份医院统一交考点)。
(二)、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本考点涉及的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有效期内)包括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台港澳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和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大陆居住证、护照(外籍考生)。
(三)、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大专及以上学历需同时提交2020年1月后出具的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考生需同时提交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无学位证书者需提交学校证明)。非大陆学历考生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认证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当年毕业硕士、博士研究生,凭所在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进行报名,正式毕业证书的验证及递交复印件的时间地点,考点会于笔试考试前通知办理。
(四)、考生试用(或实习)机构出具的满一年的《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开具的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试用时间需满一年,且必须跨入2020年;如果到报名前试用时间未满一年的,需填写《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港澳台和外籍考生除满一年试用考核证明外须另提交报考当年《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医师资格考试实习申请审核表》或《外籍人员参加中国医师资格考试实习申请审核表》。科学学位研究生(包括硕士生和博士生)报考还需提供临床一年的实习证明。实习时间与实践时间不得重叠,实习证明要体现临床通科轮转的实习情况,弥补本科阶段这方面的不足。2015年1月以后入学的科学学位研究生,该学历不再作为报考依据。
(五)、执业助理医师申报执业医师考试的,须提交执业助理医师《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如在执业注册过程中有变更记录,导致注册时间不满足报考年限的,须提供**执业注册证明)。
(六)、报考传统医学师承或确有专长类别医师资格考试的,须提交《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或《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
(七)、近期小二寸白底正面免冠半身彩照2张(需露眉露耳,与网上报名上传照片一致,照片背面注明姓名、单位、手机号码等信息并包装封口)。
四、试用期单位对考生材料审核及资料汇总递交要求
报考考生试用期所在单位须在规定时间内对考生现场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并收集提交,具体要求如下:
(一)、考生报名成功通知单审核后留单位。
(二)、网上信息确认无误后打印报名申请表一式两份,由考生签名确认后汇总上交考点。
(三)、考生试用期考核证明需加盖单位公章后上交。
(四)、考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和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需现场审核核对,确认二者相符后,原件交还考生,复印件由试用期单位相关管理部门盖章确认后上交考点。
(五)、现场审核结束后,各单位需将每个考生的材料按照(照片—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或应届试用证明及承诺书、或助理资格证书及执业证书、或实习证明)—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证明(或学历学位证明))的次序汇集装订,所有考生的资料及考生名单均先按照报考类别再按照考生身份或姓名顺序排列,考生汇总名单分别提交EXCEL电子表和书面汇总表格,书面表格与考生材料一起上交,EXCEL电子表发至考点邮箱:cy389@zju.edu.cn。
五、考试时间
(一)实践技能考试。全国考试时间如下:
1、临床类别:2020年6月10—23日。
2、中医类别:2020年6月13—21日。
3、口腔类别:2020年6月13—21日。
4、公共卫生类别:2020年6月13—14日。
实践技能考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在**实践技能考试基地考试的考生,成绩合格者,成绩2年有效。具体考试时间和基地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二)医学综合笔试:
1、临床类别执业医师资格考试:2020年8月22日下午16:30—18:30和8月23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5:30、16:30—18:30。儿科专业加试:2020年8月23日上午11:05—12:05。
2、临床类别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2020年8月21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5:30。
3、口腔类别、公共卫生类别、中医类别中医专业、中医类别中西医结合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考试:2020年8月21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5:30和8月22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5:30。
4、口腔类别、公共卫生类别、中医类别中医专业、中医类别中西医结合专业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2020年8月22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5:30。
今年开始,医学综合考试全部采用计算机化考试,执业医师合格分数线为360分,执业助理医师合格分数线为180分。
六、考试收费形式及标准
(一)收费形式:
采用网上分段缴费方式进行。考生现场确认后经过考点资格审核通过,即可在网上缴纳报名费和实践技能考试费,缴费开放时间段为2月8日至2月28日;实践技能考试成绩公布且成绩合格者,再网上缴纳医学综合笔试费,缴费开放时间段为7月10日至7月30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未缴纳考试费,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不再另行开放缴费。
(二)收费标准:
1、报名费10元/人。
2、实践技能考试:
临床、公共卫生、中医类别考试费180元/人;
口腔类别考试费200元/人。
3、医学综合考试:
执业医师考试费296元/人;
执业助理医师考试费148元/人。
七、注意事项
(一)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须打印《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并在规定时间内到试用单位相关科室进行现场审核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确认报名信息、缴纳考试费用的,报名无效。
(二)现场确认主要是对已经网上报名的考生进行资料审核,考生须对《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上个人信息认真逐字核对,一经签字确认不得更改。该信息将用于医师执业注册管理,由考生个人原因导致信息填报错误影响考试或医师执业注册的,由考生自行负责。
(三)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考生,一经核实,将按照《医师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有关规定处理。
(四)考生在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实践技能考试考生准考证打印起止时间为5月31日至6月9日,医学综合笔试考生准考证打印起止时间为8月11日至8月20日。
(五)请关注本考点网站的相关通知(http://www.cmm.zju.edu.cn/),相关表格请到网站下载或咨询试用期所在单位。
八、考点联系方式
浙大医学院考点办公室地点:浙江大学华家池校区中心大楼南楼五楼555室
联系电话:陈老师88208373来老师88208154
附件1-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样张
附件2-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样张
附件3-试用期满一年考核证明
附件4-助理报考执医试用证明
附件5-笔试前试用未满一年考生报考承诺书
附件6-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医师资格考试实习申请审核表
附件7-外籍人员参加中国医师资格考试实习申请审核表
附件8-当年毕业研究生学历学位证明
附件9-科硕临床实习证明
附件10-未取得学位证书证明
附件11-短线加试申请表
附件12-汇总表
浙江省医师资格考试浙大医学院考点办公室
二O二O年一月一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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